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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4章(第2页)

祝明玺问它:“你会一直跟着我吗?”

魔镜:【我会一直跟着你的。】

“为什么呢?”祝明玺问,“你虽然是我签订了血契的魔器,可当我成为亡灵后,我将会失去我所有的血和肉,血契也会失效。”

魔镜:【我会一直陪伴在你身旁的。】

祝明玺盯着魔镜,再次问:“为什么?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类,唯一的特别之处是灵魂来自于异界,你为什么要选择我呢?”

魔镜:【你是我命中注定的主人,我一见到你便觉得欢喜。】

祝明玺愣了一下,随即他又轻轻笑了起来,他用骷髅般的手指缓缓摸了摸魔镜,很认真地对它说谢谢。

虽然有魔镜担保,但以防万一,祝明玺还是划开了自己的皮肉,在自己无名指的指骨上用通用语刻上了洛希尔的名字。

他的鲜血再次引来了血族,可那两只蝙蝠只是绕着他飞了一圈就离开了,离开之前还颇为嫌弃地看了祝明玺一眼。

“血倒是挺香的,怎么又老又柴?这咬起来得硌牙吧?”

“算了,走吧,反正咱俩又不饿,而且现在可不是乱咬人的好时机,你知不知道东边离奇死了好多血族……”

祝明玺轻轻笑着收起魔棒,仰头靠着树干,等天明。

.

果然,昏沉的天际出现第一缕白光的时候,耳边的草地上也响起了汩汩的水流声——通往亡灵渡的小溪出现了。

祝明玺瞬间打起精神,心脏随着水流声跳动,他用魔棒撑着地面,颤颤巍巍地从地上站了起来,朝着那条溪流走去。

而魔镜也妥帖地飞入他的口袋。

祝明玺隔着布料摸了一下魔镜,抬脚踏入溪流里。

.

窒息,黑暗。

冰冷的水流将他完全包裹,可这一回,祝明玺没能落地。

他的身体像是被数根丝线悬起,他的双腿好像站在了云里。

他整个人都变得很轻。

紧接着,无数粘稠的液体将他包裹,填满了他身体与空气之间的每一道缝隙。

祝明玺知道,他已经被裹入了琥珀一般的金河茧里。

当金河茧吞噬了他的血肉,他就能变成亡灵了吗?

祝明玺期待地想着。

他陷入安息。

.

祝明玺是被疼痛折磨醒的。

身上似乎有一万只蚂蚁啃食,那些蚂蚁吸他的皮,啃他的肉,露出他森森的白骨。

祝明玺浑身颤抖着睁开眼,可看清眼前景象的那一刻,所有的疼痛都变得微不足道了。

他看见……

他看见他独自站在金色的河流里,他看见他半边身子都变成了洁白的枯骨,他看见他被啃食掉的血、肉、皮被搓成一道细细长长的金色丝线,蔓延至前方无尽之处。

星际女将战死后,穿成飒爽嫡公主  玄幻:修为尽失后,逆徒们乐疯了  天子御刑  穿进九零嫁给年代文大佬  精灵世界的工匠大师  开局一座公寓:在末日当包租婆/我,包租婆,坐拥一座城  为了不在死后变BOSS我尽力了[无限]  喜爱美食的小神医[七零]/末世而来的小吃货  成为年代文大佬的病弱妻子  匪他思春  师妹她一心飞升  凭智破局  心机美人的上位史  何处寄相思  你别太嘴硬  博弈悖论  民国小百姓  将将好  武炼星空:刀起苍穹  在年代文里爆改男配命运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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