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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为什么?
银发皇帝立在宫门前,遥望花园里那个背影。
而在他沉默的时候,白狼骑也只是静静守在他身后。
狼头兀自低垂着,眼灯的光线很黯淡。
尼禄发现,如果自己只将内森当做一个从卡戎远道而来的公民,他心中并不会有那种沉闷的压抑感。
他会欢迎对方参观太阳宫,指示宫廷厨房制作美味佳肴招待,安排游览王都的旅游团,希望对方能在返回卡戎星系前,留下美好的回忆。
然而,当内森的头上贴着“只要匹配度顺利升上90,就有可能成为终生伴侣”这个长标签时。
那股淡淡的抵触感,就会卷土重来。
这使他莫名迈不开步子。
……排除匹配度和繁育责任,他自己对“伴侣”这个角色,是否存在有某种期待?
然而。
当这个念头刚在脑中浮现,一个冷淡的斥责声,便同时在他心中响起。
(没得商量,尼禄。一切都是为了帝国。与繁育子嗣的重任相比,你的期待不值一提。)
这个声音,曾在尼禄的一生中出现过很多次。
当他即将跃入辐射风暴区追杀王虫,当他为自己戴上阿西莫夫项圈,当他伏案书写给加涅的遗诏,当他在深夜被废足的疼痛惊醒,他在尚且青涩的逃亡时期,于失败的深渊中一次次挣扎——这个声音都曾响起过。
这是一个极端浓烈却残酷的信念,而他正因这个信念才一步步走到今天。
以至于灵魂都与它紧密结合,身体的每一寸肌肉、每一处筋脉,都被这一信念深切贯彻。
于是,尼禄果断迈开大步,走向属于他的责任。
“早上好,公民。”
尼禄依旧像上次那样平和地打招呼。
一段了无生趣的寒暄过后,他注意到内森胳膊下夹着的书。
虽然内森忘记及时露出书名,但尼禄依旧从特制的书籍和封皮上,辨认出了这本书的名字。
书名是《星际奇缘》,与《流浪者号》齐名的文学大长篇。
尼禄之所以印象深刻,是因为小时候他在叶斯廷的书架上扒拉,被这套书砸翻过。
于是接下来的几周时间里,他都在脑门上顶着一个冰袋,含泪听叶斯廷给他念这本书。
同时,这也是被叶斯廷篡改过结局的几本书之一。
他直到长大后才发现,《星际奇缘》的结局是一个悲剧,王子经历重重磨难和探险,最终却没能成功复仇,反而误杀了自己的亲生母亲。
但当年叶斯廷给他讲的是,王子复仇成功,抢回了王座,成为了一个好国王。
他的父母也并未死去,而是受了重伤被臣民救走。
最后所有人都团聚美满,过上了幸福的生活。
随着尼禄年龄增长,他也意识到《星际奇缘》的文学价值,则正在于它的悲剧性。
他确信当年饱览群书的少年叶斯廷,早就可以理解这一点,只是为了不让小尼禄在被窝里哭出鼻涕泡,才不得不安排了假结局。
抱着一丝重燃的希望,尼禄问道:“你在看《星际奇缘》吗?很巧,我在小的时候也听哥哥念过。”
说着,他还特意看了一下书脊上的系列号:
“这是第3部?我想你应该是从王都公共图书馆借的。第3部是全系列节奏最欢快的一部,我记得我……”
内森偷瞄到尼禄向他走来时,心中就已大喜过望。
陛下不会对一个普通园丁一而再再而三搭话,既然只对他一个人这样主动,更验证了他被陛下青睐的猜测。
他甚至没注意自己打断了尼禄的话,将昨天通宵背诵的营销号内容全盘托出:
“是的陛下我刚好看到第3部,但我的想法可能有些特别,请您不要见笑。
“我个人认为,王后这个人物角色并非原著中描绘的那样不谙世事,反而有很重的心机。她作为一个Omega,在第3部中非但没有跟王子保持距离,回到Omega该呆着的地方去,反倒泄漏了信息素,使王子从此有了恋母情结——时机这么凑巧,谁能说她不是故意的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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