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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叔叔想买衣服?

他被小叔叔逼着看向全身镜。

主打一个花里胡哨、刺人眼目。

程翌明脸上总算重新露出笑容:“哈,你不喜欢吃棉花糖。”

镜子里的青年眉眼冷静而浅淡,什么颜色都没有,什么情绪也没有,程焕臻自己看着,都知道这是个无趣的人。

很好,上午的事项基本完成,接下来花40分钟前往小叔叔想吃的那家餐厅,然后下午……

程焕臻想。

小叔叔眯着眼,啊呜一口咬上去,嘴唇边沾了一圈棉花糖,模样看上去非常享受。

终于,小叔叔拿进试衣间的这些衣服全部都被试了个遍,小叔叔将他定在试衣间里不许他动,不一会儿,又从外边抱来了一大摞衣服。

哦,原来是小叔叔第一次吃。

程翌明兴致勃勃地问他:“怎么样?”

又长又直的马尾辫在空中左右左右地轻轻摇晃,甚至还在轻声偷偷哼着歌——这是刚刚胡同里的那首笛子音乐。

被小叔叔单曲循环了。

刚一走近商场,一路板着脸的程翌明忽然双眼一亮,拐了弯就跑路边买了两串白糖做的大棉花糖。

他苦恼地对程翌明说:“可是这件衣服太亮了,我看得难受。”

这家服饰店里的服装款式暂且不谈。

反正是陪小叔叔。

其中少许几件衣服,勉勉强强地也在他身上试穿了一遍。

沉稳的深蓝色衬衫落在小麦色的皮肤上,立领恰好卡在颈骨凸起处,贴合而利落地在肌肤上划出一道杠,一下就将整个全身镜里的模样映衬得生动起来。

尚未摘牌的衣服与肌肤触碰的每一处地方,在这一刻忽然都像是被勒紧了一般,无声提醒着它的存在。

那些牌子都满足不了小叔叔了?

小叔叔试穿完毕,询问他的意见,又将这衣服脱下,让他进行尝试。

程翌明期待地说:“快换上这件衣服让我瞧瞧。

我转过去不会偷看,你换好叫我。”

他只是觉得标准领和温莎领在平时穿得太多,伊顿领瞧着不够利落,古巴领不是很想穿……

程焕臻平静地判断着。

但它们的颜色那可以说是五颜六色、七彩斑斓。

程焕臻并没有来过这个商场,但他有不少大学同学都爱来这里。

所以程焕臻对这个商场的名字颇为耳熟。

程焕臻觉得,自己的视野要被这数不清的色彩残留染成调色盘了。

各色衣裳,在小叔身上全都轮了一遍。

但他对此并无好奇,试着吃了一口,品了品,眉头微微皱起。

然而目光向下。

这家服装店的名字看起来丝毫不眼熟,一瞧就知道是那种全球独此一家的、具有当地特色与老板特色的小众店铺。

程翌明见他不吭声,眉毛一挑,直接从衣架子上取了赤橙黄绿青蓝紫各色各几件,拽着他就往试衣间里跑。

甩头转身时,那直直的马尾“啪”

地往他胸膛上轻轻拍了一巴掌,像是配合着在催促他的行动一样。

“总结!

你不喜欢穿太亮、太显眼的衣服,更喜欢深色系、成熟风的衣服,领子款式上特别喜欢立领,对标准领和温莎领一般喜欢,特别不喜欢伊顿领和古巴领,不喜欢长度在胳膊肘以上的衣袖,最喜欢平袖口,不喜欢反袖口、开叉袖口和三纽扣袖口,你还喜欢把衬衫扎在裤子里……愣着干什么?快打开你手机的便签本记下来呀!”

程焕臻刚一进门,双眼就是一瞎。

吞月[带球跑]  同桌你清醒一点  水与火(原名服不服)  咬上你指尖  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  仓鼠一千四百斤  女配不想让主角分手[穿书]  朕委屈!!!!!!!  满级绿茶在年代文躺赢  诡异世界里的危险男友  协婚结束后在离婚综艺怀崽了  [综英美]他是黄毛  剑名不奈何  老攻从火葬场后期穿回来了  七月十五日,晴  黎明前他会归来  身为牧师如何安抚队友  万人嫌吃了师尊软饭后  彭格列手札  天才操作手[全息]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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