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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他回答:“嗯。”
同样的人。
同样的景。
几乎同样的姿势。
小叔叔眼里带笑,双指夹着蓝花,伸手朝他而来。
程焕臻心想,他又不是他父亲,不在娱乐圈里混,音乐和美术他有什么需要擅长的?
程焕臻疲惫地在心里叹口气,继续思考。
猫蹭了会儿小叔叔,小叔叔追了会儿猫,跟猫打闹了好一会儿。
黑白色的衣服更多,只是因为它们更适合出现在正式场合,永不出错,祖父也更加喜欢。
程焕臻答:“吃过,都差不多。”
小叔叔弯下腰,从墙壁一角摘了朵蓝色的野花下来。
小叔叔兴致勃勃地将他拉到了恰被槐树枝割去晨阳的阴影底下,双手握着他的肩膀,将他的位置和角度调了好几回。
程焕臻:“?”
虽然他们只认识了不足一天,可程焕臻早就清楚,小叔叔过密的话语中,绝大部分的问题都没有真的在等他回答的意思。
所以这会儿被半途的风景吸走目光,实际上也没有破坏他的既定日程。
程焕臻:“……?”
程翌明慌忙地喊了一声:“别动!”
程翌明对于自己的既定行程被破坏的事情毫无知觉。
程焕臻对此并无所谓,答:“都差不多。”
可他等了两秒,没有听到小叔叔的后续话语。
他的眼珠子跟着小叔叔的手向侧移动,只见小叔叔将蓝花插到了他的耳朵上。
这不就是同样的照片吗?
这一回答并不完美,好在向来喜爱纠缠的小叔叔这会儿并没有在这一问题上深究下去。
那他为什么会拒绝小叔叔那些红黄绿色的衣裳?
程焕臻心里舒适了,车速也稍稍提快了些。
程焕臻:……?
转头跑到三五米远的地方,掏出手机蹲下身,调了半天位置,探头喊道:
他侧过脑袋,想要努力地朝着自己的耳朵方向看去,看看小叔叔到底在做什么事。
他顿了顿,解释:“只是我并不习惯那样的着装风格。”
他说:“买手店这种地方,早去晚去不是都一样吗?但是这里的光景错过了,你还找得到吗?”
这不过是帝都里再寻常不过的一条胡同罢了。
大约是觉得还满意,小叔叔噔噔噔地跑回他身边,把手机凑到他面前,满足地划拉给他看:“大侄子你看,我拍得怎么样?很不错吧?啧啧,你瞧这胡同的光影和氛围感……来,去我刚刚的地方,同样的角度你也给我拍几张。”
因为在他思考答案的时候,小叔叔的注意力已经被这条胡同里的其他事物吸引去了——
他将上午、下午时段全部安排去陪小叔叔逛帝都,晚上时段自留,处理每天需要完成的基本日程。
他沉默地看着手中的手机和脚下陌生的胡同,终于能够发出疑问:“可是小叔,我们第一站不是要去AA大街的KK买手店吗?”
然后从他手中拿过手机,跑到远处,“咔咔”
好几声后开心地跑回来。
蓝色、黑色或者白色都无所谓。
小叔叔惊讶,眉眼欢欣地绽开笑意。
他退后两步,站进阳光里,享受般地在胡同里张开手臂,清晨的阳光落在他身后的青砖灰瓦、雕花门墩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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