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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第2页)

他“哦”一声,心道她也发现他好看得令人发指了吧,于是心情愉悦地出了府,跟她上到一辆青帷安车。车只一辆,虽然里头还有孙杏儿,但他已非常满意,全然不再记得傅洗尘那茬。

然而下一瞬,他那股高兴劲便微微一滞,因听见薛璎向外道:“去卫府。”

前两天,魏尝从宗耀处得知,三十年间,卫国王权更替相当频繁,如今这位卫王虽瞧上去胆小谄媚,却是个有脑袋的,一上任就为巩固地位而讨好朝廷,将嫡亲的儿子送来长安当质子。而先帝为彰显君恩,曾赐下一座府邸给卫小公子。

魏尝当然不认为,这里还有第二座劳动得了薛璎前往的卫府,心里一虚便回忆起来。

他记得,他在来之前一年做足了准备,为免被后世当成怪物,已将与自己及薛璎相关的物件通通销毁,尤其俩人的画像。

那么照理说,当年才两岁的卫冶,以及卫冶那个如今才十五的儿子,都不可能认得他。

他底气渐足,坐在薛璎对头,慢慢挺直了脊梁。

安车辘辘向前驶去,薛璎见他似乎有些亢奋,想了想问:“还学字吗?”

魏尝点头:“学。”

她便取了几片木简,跟一旁孙杏儿说:“磨墨。”

行车无事,她没捎带沉重的简牍,闲着也是闲着,反正动动手指就能叫魏尝高兴,又何乐而不为。

说不准他心情一好,病就大好了。

她提笔蘸墨,问:“学什么字?”

“我的名字。”

薛璎便摁腕一笔一划写了下去。

魏尝目不转睛地盯着。

其实他并未全然说谎,先前书简上的字,他确实有不少不认得。

前朝末期,各国皆有自己的度量衡与文字,除卫外,他大致还通晓陈、薛、宋三国的。但陈统一天下后,并未直接使用原先的文字,而是在那基础上作了简化与修改。

这就导致他如今真成了半个文盲。

薛璎几笔书成,将木简递给他。

他瞧着她细白的手指微一愣神,才接过来,也取了一片空白的木简与一支笔,比照着描画起来。

薛璎因此发现,他是用左手执笔的。早在雪山初遇,她便注意到他惯于左手使剑,不料写字也是。

“左撇子?”她确认道。

魏尝作为失忆之人自然不可迅速答应,看了眼自己的手才说:“不晓得,就是觉得这边顺手些。”

“但你是右手拿筷。”

“长公主怎么知道?”他作一副懵懂神态明知故问。

薛璎倒也没为监视他这事而遮掩,实话道:“有刀告诉我的。”

魏尝“哦”一声:“好像是需要使力的动作,都惯用左手。”

“嗯,写吧。”

他便重新低头,照葫芦画瓢地一笔笔描起来,薛璎一看,唇角微微弯起。

这字丑得,可真不太好入眼。

魏尝因不熟悉字形,第一遍纯粹是涂画,自己也觉歪歪斜斜,抬眼看看面露笑意的薛璎,又换了片木简,再写了一遍。

如此练完高高一摞木简后,原先的功底便显露出来,落笔入木三分不说,一撇一捺侧锋犀利,笔势更是矫若游龙。

此意为君(重生)  男主总是在装逼  第七年夏天  穿成反派替身妻[穿书]  我想尝尝有钱人的苦  战损美人征服全星际  娃综的后妈对照组爆红了  影帝的小公主[娱乐圈]  作为男神,她也很绝望啊  救命,和超禁欲剑修互换身体了  情敌都在等我分手  九重天,惊艳曲  偏不落下风[辩论]  当东北妹子穿书被迫当绿茶  南烟也曾向北城  爱意撩人[娱乐圈]  我手机通冥府  哄骗[久别重逢]  灼耳  穿成灵树后我拯救了异世界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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